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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号者更高会被判处什么惩罚?
*** 帐号属于他人的虚拟财物,根据盗窃帐号的价值由法院来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之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有什么办法处罚盗号者
我的号被盗,现在我也包了案,申请了协查令,等待对于盗号者的处罚。可是,蜗牛对我说不会进行处罚,我晕!盗号的就是贼,就是小偷,只不过是盗窃的是虚拟的财产,在台湾要被抓去坐牢的!虽然,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是,蜗牛这样做不是助长了盗号者嚣张的气焰吗?偷东西,不会被处罚?什么规定啊?希望,抓住就封号!绝不留情!![em13]
还有希望在公聊里宣布盗号者的ID名称,这样如果以前有借号的也可以提高警惕啊!
盗号者被抓到该怎么判刑
*** 帐号属于他人的虚拟财物,根据盗窃帐号的价值由法院来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之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号被盗了诈骗责任该怎么承担
【法律分析】
1、作为号的主人,负有管理责任,但是 *** 黑客、盗号者普遍存在,作为一个普通网民,号被盗是时有发生的,甚至说是防不胜防的。号被盗后,原号主人难以阻止损害事件的发生。所以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之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 ***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