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如果一个人登录另一个人的微信,发布信息算犯法吗?
- 2、盗号的人犯法吗?被抓到判刑吗?
- 3、有没有被人盗号发给别人的信息内容
- 4、最近 *** 好像出现了一些盗号的人 用别人的号发布虚假信息! 是怎么回事
- 5、微信号被盗了,别人会不会做违法的事?
- 6、你好,微博被盗号被人发布了敏感信息,被封号了,申诉也没恢复,会对政审有影响吗?就是违法犯罪记录这块
如果一个人登录另一个人的微信,发布信息算犯法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吧:
看登录的是什么人的号,对方知不知情。
最重要的是,发布的信息是什么内容。
如果登的是亲近的人的,对方也知道,发布的也是无关紧要的事情,那根本就无所谓。
如果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登录陌生人的,那就是盗号。
如果发布的是特别敏感的信息,比如传播谣言、带颜色的信息,或者有其它不法企图的信息等等,不管登的是谁的号,都可能犯法。
盗号的人犯法吗?被抓到判刑吗?
盗号的人犯法,如果金额较大,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会构成盗窃罪,被抓到判刑。如果没有达到,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虚拟财物一定程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属于财产。
法律分析
盗号属于犯法,存在一定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会被判处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成立多次盗窃,要求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故意,要求行为人在每次盗窃时都认识到自己在实施盗窃行为,但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多次”盗窃。成立人户盗窃,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进入的是他人的日常生活住所。误将他人日常生活住所当做卖淫场所、普通商店而实施盗窃的,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没有被人盗号发给别人的信息内容
肯定有
而且大部分都收到过
对这种信息不要回复和相信
最近 *** 好像出现了一些盗号的人 用别人的号发布虚假信息! 是怎么回事
那说明别人的号已经被盗了
所以不改你朋友的密码`接这用他的号继续骗取他人 *** ,或者是为了偷取虚拟财产
微信号被盗了,别人会不会做违法的事?
一切皆有可能。
微信号被盗后,盗用者可能会用你微信对已有的微信好友和群聊发布广告等有害信息或者带病毒的链接,要么他就是看你微信里有没有钱,钱多他可能直接把钱转走,要么就是改密码改密保,现在的黑科技越来越强,两道锁的密码都可以被攻破何况一个微信号,一旦要是改绑那很难找回来。
所以定期修改一下密码,增强账号安全性,移除不常用的登录IP,只保留自己当前手机登录的IP就可以了。
你好,微博被盗号被人发布了敏感信息,被封号了,申诉也没恢复,会对政审有影响吗?就是违法犯罪记录这块
一般没有什么太大问题,除非是那种满世界都知道是你干的,影响不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才会有影响。
有关散布敏感言论政审不合格的情形是“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之后,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聚会, *** , *** 等活动。”
您可以看一下做一下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