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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的哲学主张
“存在先于本质”为萨特所提出,代表了存在主义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同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的形而上学一般给“本质”赋予了普遍的、抽象的以及形式的特征,而且一般认为在时间上来说,本质先于存在。
本质先于存在不是一种绝对的、普遍的规定,它只适用于物,而不适用于人。人的存在先于他的本质,其意义就是说他必须先存在,然后才创造他自己。但是存在并不创造他,他是在存在的过程中创造他自己的。萨特说过,“说存在先于本质,这里是指什么呢?他的意思是:首先是人存在、出现、登场,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按照存在主义者的看法,如果人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最初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到后来他才是某种样子的人,而且是他本人把自己造成了他所要造成的那样的人……人不仅是他想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而且也是当他冲入存在以后,决心把自己造成那样的人。人,除了他把自己所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可见,人的本质是人自己通过自己的选择而创造的,不是给定的。萨特的这一段话也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存在主义之“存在”的涵义。 关于存在主义的基本概念:
1.‘存在’的认知观理解是:从发觉、识别、属性、了解、功能;到作用、利弊、用途、效果、控制等系统化的归纳。
2. 是指人的存在,不是指某种‘物’的存在。‘物’只能处于‘在’的状态下,等待人来发现它的‘存在’。
3. 是指人的存在有别于其它‘动物’的存在。动物的感觉不具备到达人对‘存在’的理解定位。
4. 是指人类‘感知到’事物的存在。因永远有事物处于一种‘在’的状态下,使人类无法觉察到它——在。
5. 指某些人感知到的‘事物’而某些人还没感知到‘此事物’的一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必定会在此世间——此在。
6. 人对‘自身认识’的存在。有理性的认识与非理性的认识,在此认识的过程中,体会着感性‘此起彼落’的存在效果。
7. 个体发出的一种“存在”信息,将他“感知到”的“某一事物”向大众发布,由信息反馈而获得共鸣,相互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此信息可能是隐秘的,由“接收者”感知这种隐秘的‘存在’。 包括人的存在在内的所有的存在都是偶然的,是偶然发生的事物。但这并不是说,物质的宇宙杂乱无序,毫无规律、法则可言,也不是说科学对物质世界研究所发现的规律完全虚幻,不可信赖。只是说,无论对于人还是物质的宇宙来说,都没有任何先定的东西。
所谓偶然,是指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也不是根据某种绝对的观念、思想或精神演绎出来预先具有一定意义的。
既然所有的存在都不是决定的,而是偶然的,所以,存在是不确定的。由此可以推知,从根本上讲,存在是荒诞的。
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事先决定事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事先决定人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
关于荒诞这个问题的解决,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提出的途径是宗教信仰,而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则认为应该行动起来为自己争得生命的意义,创造自己的价值。 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对于人来说,人首先存在着,然后通过自己的选择去决定自己的本质。所以,人有绝对的自由,人的存在同人的选择以及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是分不开的。
萨特指出,人的自由是绝对的,因为人生活在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上,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上帝、科学、理性、道德等对人都不相干,也就是说,它们都不能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理、生活的方式,同时,它们对人也没有任何的控制和约束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人有绝对的自由。
存在主义认识到,人的自由表现在选择和行动两个方面。只有通过自己所选择的行动,人才能认识到自由,因为人的本质是由自己所选择的行动来决定的。
个人的自由首先表现在他认识到由于受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束缚而缺乏自由,因此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认识选择的重要性,并按照自己的选择去行动和承担生活的责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存在主义者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不同的存在主义者对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他们都指出,我可以理解他人,他人也可以理解我,分歧在于:我将他人或他人将我当作物还是当作有主观性的人。
在人与人的关系这一点上,海德格尔、萨特基本上属于一个类型,即他们认为,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是对立的,实际上是一种主体与客体、人与物的关系。而以布贝尔和马塞尔为代表的另一派主张则与之相反。
海德格尔指出:一个人在世界上必须同其他人打交道,他和其他人的关系是“麻烦”和“烦恼”。同其他的人相处,必将产生无限的烦恼,他或者与其他人合谋,或者赞成他人,或者反对他人。
萨特指出:“他人就是地狱”。他人乃是一个存在的客体,这种客体不同于物,他不但存在着,而且还对我构成了威胁,因为他是自由的物体。在他的“目光下”,他可能把我变成物。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从他人的目光或他人的地狱中解脱出来,只能有两种途径:或者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物,或者使他人做自己的物,去操纵他人。
布贝尔指出:人与外部世界有两种性质不同的关系。一种是客观的关系,其特征是“我与它”。另一类看待他人的“我与你”的关系。如果将人与人之间的“我与你”的关系当作人与物之间的“我与它”的关系来对待,那么人性就将毁灭。
在“我与它”的关系中,个人以纯粹客观的方式看待外部的东西,把它看作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加以利用和操纵的物。
在“我与你”关系中,每一个人都具有他自己的内在的意义世界,“我与你”关系的特点是发自两个人内心的友谊。我和你两个人都是主体,我们互相同情、互相信任、互相理解。而一系列的“我与你”的关系就构成了人与上帝的关系。
马塞尔指出:人不仅可以和自己交流,而且可以和他人交流,而使自己和他人联系起来的是同情和爱。人与人的交流是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只有与他人交流时,他才会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孤独的,从而看到希望。 某些哲学家曾经系统性地试图把存在主义应用到基督宗教的思想去。这种做法却受到不少批评家的抨击。有些保守的新教人士甚至认为不管应用任何俗世哲学来诠释基督信仰都无可避免地造成扭曲与苍白。况且,存在主义只是二十世纪的黑暗与失望所造成的文化产物而已。与基督信仰委实大异其趣。抑有进者,抨击者还指出存在主义基本上是人文的,在它内没有为超越性预留空间。最后,当一位神学家,如巴塞尔大学的布里(F. Buri, 1907- )企图极端而全盘地综合基督教和存在主义的时候,他最后很可能以否定超越性,甚至天主的特殊行为告终;否则也会变成极端的主观主义、非理性主义和以人为中心的思想。
不少存在主义的神学家也企图为此事答辩,探讨人类存在的哲学也许比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提供更适当的管道以传递基督教义。因为大部分的存在哲学家都深受基督宗教传统的影响,且看海德格的人学,深受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童斯史各都(Duns Scotus,约1265-1308)及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的影响,而雅士培的圣经传统亦清晰可见,更遑论齐克果(S. Kierkegaard, 1813-1855)及马赛尔了。存在主义代表着对科学崇拜和技术万能这种浅薄的乌托邦式的乐观主义之反动。最后存在主义可以帮助基督徒们更清楚地窥见基督宗教神学的本质,以及它与当代文明、文化及思想的关系。
为什么存在主义可以成为西方哲学的主流哲学
楼上的观点有些狭隘了。哲学从来不曾作为过科学的主人,也不应以科学的主人自居。与此对应,现代哲学更没有成为科学的仆人。另外上面所列举流派几乎都不正确,因为分析哲学跨度很大,很难说是存在主义之后,而现象学根本是存在主义的 *** 论基础,因而是在存在主义之前,同时海德格尔本人就是最为主要的存在主义者。言归正传回答楼主的问题。首先,存在主义在今天仍有发展,代表人物如列维纳斯等,国内哲学界亦对此多有关注。其次,就法国历史而言,五月革命之后存在主义哲学受到 *** 的严厉压制,因而结构主义以致后来的解构主义崛起,并取而代之成为法国的主流哲学。最后,总结楼主题干中所问的问题,存在主义之后的哲学流派主要有:后期分析哲学(如达米特和戴维森)、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第三代法兰克福学派、后实用主义(罗蒂)、历史主义学派等,另外在政治哲学方面自由主义亦有重大发展(罗尔斯)。
存在主义之后,西方哲学有什么新的代表性的发展?
存在之存在定律是宇宙的之一定律,存在之存在定律——存在的意义在于存在,存在的目的在于存在,一切为了存在,离开了存在的生命,生命的一切意义免谈。
存在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志。
存在是一种那个不可抗拒的力量。
宇宙、宇宙中的每一个生命体都以不可抗拒的意志,展示着它们的存在。
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一切,一切存在的客观),
我们人类更好的选择就是尊重、随顺。
存在主义后,世界流行什么哲学
在英美,是分析哲学科学哲学一家独大。
在法国,八十年代之后现象学回潮。
在德国,好像很多元,英美的和传统欧陆的东西都有一点。
想起一本书上的一句话:“存在主义的问题与其被解决了,不如说是被我们的时代拒绝了。”现在全世界总体上歌舞升平,不复是二十世纪的苦难形象。大家都从时尚潮流、大众文化中寻求廉价麻痹,存在主义和它所关注的问题已经被认为只是战争与失败的产物而被多数人抛弃了。
什么叫存在主义哲学??
存在主义哲学论述的不是抽象的意识、概念、本质的传统哲学,而是注重存在,注重人生。但也不是指人的现实存在,而是指精神的存在,把那种人的心理意识(往往是焦虑、绝望、恐惧等低觉的,病态的心理意识)同社会存在与个人的现实存在对立起来,把它当作唯一的真实的存在。 萨特是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他提出的“存在先于本质”“他人即地狱”等著名论断,影响了很多人。 被萨特吸引,是因为有这样的困惑难以解开:当代社会中,人们愈发强烈的感觉到的不安全感,竞争日益激烈,欲望无限延伸,似乎永远难以停下匆忙的脚步,稍作停歇。而正如高更提出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的永恒命题,我们不能解答,渐渐的迷失了自己,渐渐的,坠入虚无。 让我们来看看萨特的注解,萨特认为,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正因为人的自由选择,所以人的本质并不固定,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意识的选择是很纯粹很个人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所以人的本质也各不相同。 对于这个问题,萨特是持悲观态度的,他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于是,人面对着虚无。人没有他自己时,世界对他是一片虚无,有了他自己,这个自己却是本质空缺的自己,所以他面对的仍然是虚无的感觉。不过,萨特认为,正因为如此,人类特有的尊严诞生了,他不无自豪地宣称:“正是这种虚无才是行动意志的基础。”换句话说,因为虚无,人活着才有了意义。虚无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最初形式。 虽然萨特是悲观的,但我们也可以试着来看一看这个观点积极的一面,假设,有一个罪犯,他今天杀了人,他知道今天他对自己的本质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如果他能够充分理解萨特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本质的理论,应该很容易在第二天做一个好公民。显然这在现实世界是荒谬的,前几年流行的一部青春肥皂剧里面的经典台词:“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警察做什么”充分说明了这一假设的荒诞。 在今天看来,萨特仍然是理想化了,当我们试图在他的哲学里找到解答我们困惑的甘泉的时候,发现已经处处受制,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不能自由选择,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几千年来的名言至今仍具效用。而萨特似乎已经过时了。 萨特的存在主义在二战期间风靡欧洲大陆,人们在一片废墟中,萨特给了他们更大的精神慰藉,过去的一切已经不堪回首,我们应该选择更好的生活。当欧洲经济开始腾飞之后,萨特也因此退出了人们的视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不难理解,现实中的废墟和哲学中的虚无是可以很好统一在一起的。历史选择了萨特,恰好他的个人经历造就了他的思想,小我和大我一旦结合,就迸发出伟大的力量。 让我们回到开头,我们的困惑,我们试图用存在主义来解释自身的虚无,却发现,萨特也不过是自己折腾自己,稍微了解一下萨特的经历,特别是他和波伏娃的爱情也是如此,不仅折腾自己,也折腾伴侣。所以我们怎么办,仍然是个未知数,或许能给自己的答案也就是:不要自己折腾自己。或许用一句话来概括吧:像一个凡人那样活着,像一个诗人那样体验,像一个哲人那样思考。 萨特二次大战后,存在主义在法国思想界战友据重要地位,确立了基督教存在主义。一些作家,通过文学创作进行宣传,扩大了存在主义的影响。法国的存在主义基本上分为两大派:以西蒙娜·魏尔、加布尔埃尔·马赛尔为代表的基督教存在主义;以让保尔·萨特、阿尔贝·加缪、德·博瓦尔为代表的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它又称为萨特的存在主义,或简称为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的集大成都萨特在研究基督教存在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抛弃了克尔凯戈尔的宗教神秘主义,继承并发展了胡塞尔的非理性主义,形成了他自成体系的哲学思想-无神论的存在主义。从此,存在主义哲学的发展跨入了一个新阶段,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存在主义哲学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认为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选择"。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认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不仅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思想核心,而且成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各个流派的思想基础。 存在主义(Existentiali *** )是一个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以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经验。更先提出的是尼采。索伦·克尔凯郭尔、叔本华、雅斯贝尔斯和马丁·海德格尔可被看作其先驱。尤其在20世纪中它流传非常广泛。法国哲学家萨特和作家阿尔伯特·加缪是其代表人物。 其最著名和最明确的倡议是萨特的格言:“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存在主义否认神或其它任何预先定义的规则的存在。萨特反对任何人生中“阻逆”的因素,因为它们缩小人的自由选择的余地。假如没有这些阻力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唯一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他选择哪一条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