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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盗号损失谁承担(被盗号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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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被盗引起他人财产损失是谁的责任

如果qq号主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在道义上,可以给予损失方一定补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首先,虽然作为 *** 的所有者,负有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责任,但是在 *** 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黑客对账号密码的窃取的。

其次,行为人是在qq主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诈骗的,所以对此事不存在过错。

此外,被骗者均是成年人,他们在不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就进行转账或充值,自身也存在过错的。

综上所述,qq主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盗窃qq给别人造成损失也属于违法。

2018年12月初,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该省一起以盗用 *** 号码为手段的罕见 *** 侵权案已审理终结,充当“黑客”的沈阳一家数码影像公司在盗用竞争对手 *** 号后,通过连续攻击,造成对方数万份客户文件被删除。受害方因此终审获赔20万元。这一案件的审结,使得“ *** 号盗窃”再次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

张颖律师认为,单就“盗窃 *** 号”这一行为来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仅丢失了 *** 号,而没有造成其他损失,警方是不会以盗窃罪立案的。

但是,根据我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通过  *** 进行的即时通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小张的 *** 号密码虽然复杂,但还是被不法分子盗取。盗号者冒用小张的身份,通过 *** 聊天的方式向小张的 *** 好友小李谎称他的家人因被他人打成重伤,急需10万元钱治疗。小李对盗号者的说法信以为真,于是向其汇款1万元。

汇款后,小李通过与小张证实,才发现自己受了骗,但是盗号者却无从寻找。于是,小李要求小张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本案涉及的关键点是: *** 号被别人盗取,且骗取好友钱财, *** 号主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问题。

本案中,小张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是看小张是否存在过错。小张作为 *** 号的主人,负有管理责任,原则上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目前 *** 黑客、盗号者普遍存在,作为一名普通网民, *** 号被盗时有发生,甚至防不胜防。 *** 号被盗后,原 *** 号主人难以阻止损害事件的发生。

所以,小张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件中的小李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他作为一名网民,应该知道 *** 作为一种 *** 聊天工具,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和不真实性,存在借用或者盗用他人 *** 号的可能性。尤其是涉及金钱等财物信息时,更应当慎重处理,在借款之前应当面或 *** 向借款人核实信息。

结合以上分析和法律规定,小张没有过错, *** 号被盗是小张无法控制的,且其 *** 号密码复杂,已经做了相应的防盗措施,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张可以基于道德给予小李适当的经济补偿。

另外,小张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可以向盗号者追偿其对小李的补充赔偿额。但就目前来看,盗号者一般很难找到,因此提醒大家,对 *** 等虚拟聊天工具要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尽量复杂,防止被盗取;要慎重对待虚拟聊天工具上涉及的财物问题,认真核实信息,以防遭遇小李的经历。

参考资料:今日永城传媒网- *** 号被盗造成的法律后果该由谁来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

参考资料: *** 新闻网-盗窃 *** 号,违法吗?

我的 *** 号被盗用骗了我朋友的5万元钱。我该怎麽办,应该我赔偿吗,怎样做公平。

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达到立案标准,则警方立案侦查找到犯罪分子的话钱能追回来,但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则钱很难追回。建议立即报警,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协助警方破案。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分析

网上被骗,无论被骗金额多少,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元,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出所报案。一般个人被骗金额超过元报警才给予立案,若低于元则按盗窃处理,做相应报案记录,被骗金额低于则不予立案,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也将被立案调查。强烈建议受害者不要自认倒霉吃亏,而是带上证据去附近派出所做报案记录。建议通过 *** 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当举报达一定次数后,相关部门定会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其得到应有惩罚。举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详细填写举报信息。警方侦破案件并抓获诈骗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后,并认定其诈骗受害人事实后,会将涉案赃款依法返还受害人。如果赃款已经被受害人挥霍殆尽,受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退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qq号被盗引起他人财产损失是谁的责任?

结合以上分析和法律规定,小张没有过错, *** 号被盗是小张无法控制的,且其 *** 号密码复杂,已经做了相应的防盗措施,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张可以基于道德给予小李适当的经济补偿。另外,小张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可以向盗号者追偿其对小李的补充赔偿额。但就目前来看,盗号者一般很难找到,因此提醒大家,对 *** 等虚拟聊天工具要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尽量复杂,防止被盗取;要慎重对待虚拟聊天工具上涉及的财物问题,认真核实信息,以防遭遇小李的经历。

我的 *** 号码被人盗了,骗子用我的 *** 骗了别人钱,我在法律上有赔偿的责任么?

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但你要能证明不是你去骗了别人,对 *** 上的帐号也要加强保护意识,丢掉很可能会对你熟悉的人造成伤害呀。

qq被盗骗了好友的钱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

作为微信、 *** 账号的所有者,虽说负有管理责任、安全保障责任,但是在 *** 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黑客对账号密码的窃取的。受骗者作为成年人,不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就进行话费充值,是存在重大过错的。所以微信、 *** 账号的主人在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是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在虚拟世界里,如突遇朋友要求转账、充值的信息,请立刻 *** 联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之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之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qq被盗 同学被骗2000块 事后他让我偿还2000 我有责任吗?我有义务偿还吗?

根据你的描述,qq被盗,同学被骗2000块。如果你平常好好地保管账户,没有到处共享,一般是认定你没有责任的,但如果你与他人通谋,或者非常不注意自己的账户安全,导致别人损失的,那么根据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你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具体要看你的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 *** 被骗子用于诈骗活动,导致同学损失2000元,分析涉及的法律关系,骗取2000元的行为首先构成骗子的不当得利,其次构成骗子的第三人侵权行为,从表征上来看也可能成立表见 *** ,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一般来说虽然持有 *** 账号可能具有一定的权利外观,但 *** 上借款的可靠性不高,当事人应当进行线下确认,不宜认为当事人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如果存在某一合同法律关系,那么可能还会出现无权 *** 适用的情形。

如果适用不当得利进行处理的,得利人属于返还对象,被盗账号的人没有得利,因此没有义务偿还;

如果适用侵权责任进行处理的,被盗账号的人可以主张自己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没有故意泄露账号),主张损害是由被骗者和骗人者造成的,从而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

如果适用无权 *** 的,被盗账户人不进行追认,那么就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无权 *** 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之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之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之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之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之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之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评论列表:
  •  拥嬉绾痞
     发布于 2022-12-13 02:48:07  回复该评论
  • 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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