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

黑客在线接单,网站入侵,渗透测试,渗透网站,入侵网站

盗号诈骗责任归属研究(盗号诈骗犯什么罪)

本文目录一览:

朋友的号被盗了,我被诈骗1000,朋友应不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你好,朋友的号被盗了,被诈骗1000,朋友不应该承担责任。

导致你损害的是诈骗者,而不是你的朋友。而且,你的朋友没有任何侵权行为,也没有因此受益。

所以,朋友的号被盗了,被诈骗1000,朋友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朋友的号被盗了,被诈骗1000,朋友不应该承担责任。

1、行为主体

导致你损害的是诈骗者,而不是你的朋友。

2、过错

你的朋友没有的过错,被盗号这件事,他并未故意使自己的账号被盗,他也是受害者。

3、侵权行为

你的朋友没有故意使你受骗的行为,你被诈骗可能使因为骗子骗术、话术高明,或者你自身不够谨慎等,但是不能归咎于你的朋友。

4、所以你的朋友没有侵权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用承担责任。

5、你的朋友没有因此受益。

事件里面,你的朋友也是受害者之一,你也不可能基于不当得利向其主张民事责任

6、唯一可能承担的,只有人情往来上,他自愿给你的赔偿(视为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别人用我账号诈骗我有责任吗

如果自身不知情或被盗号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提供账号诈骗则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的 *** 号码被人盗了,骗子用我的 *** 骗了别人钱,我在法律上有赔偿的责任么?

如果确实是被诈骗人员盗走本人账号,则不会有相关责任;如果是主动与诈骗人员提供账户,导致有人被诈骗,则本人也构成诈骗行为。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诈骗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以高息为诱饵借钱不还就属于诈骗。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 *** 取得借款的行为,才构成诈骗罪。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 ***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信被盗号,朋友的钱被骗了,谁的责任

作为微信、 *** 账号的所有者,虽说负有管理责任、安全保障责任,但是在 *** 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黑客对账号密码的窃取的。受骗者作为成年人,不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就进行话费充值,是存在重大过错的。

所以微信、 *** 账号的主人在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是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在虚拟世界里,如突遇朋友要求转账、充值的信息,请立刻 *** 联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评论列表:
  •  慵吋风晓
     发布于 2022-10-14 05:43:05  回复该评论
  • 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痛言里予
     发布于 2022-10-14 07:22:41  回复该评论
  • 究刑事责任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  颜于败骨
     发布于 2022-10-14 08:53:44  回复该评论
  • 本文目录一览:1、朋友的号被盗了,我被诈骗1000,朋友应不应该承担一些责任?2、别人用我账号诈骗我有责任吗3、我的QQ号码被人盗了,骗子用我的QQ骗了别人钱,我在法律上有赔偿的责任么?4、微信被盗号,朋
  •  鸽吻泪灼
     发布于 2022-10-14 08:47:09  回复该评论
  • 你的朋友。4、所以你的朋友没有侵权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

发表评论:

Powered By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