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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木马病毒的行为(木马病毒类诈骗)

本文目录一览:

制造木马病毒是违法的么?

制造木马病毒属于违法行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刑法第286条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以上的规定处罚。”

因此,制造木马病毒属于违法行为。

广东摧毁多个传播木马病毒犯罪团伙破案180余起是怎么回事?

中新网广州5月19 (索有为 曾祥龙 苏洪冬)记者19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广东警方以及北京、上海、江苏、贵州等省市警方同步展开“安网3号”专案收网行动,抓获以陈某、许某伟、桑某等为首的240余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180余起,查获木马病毒程序130余个,缴获扣押服务器、电脑、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

2016年9月,东莞警方接受害人江某报案称,其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导致支付宝遭盗刷,损失人民币1372元。同时,东莞警方也接到支付宝(中国) *** 技术有限公司报案称,公司在受理客户投诉时发现,有多名客户的支付宝账户被盗刷前存在异常登录的情况。接报后,警方经分析研判,发现盗刷案背后存在一个利用计算机木马病毒程序实施 *** 盗窃的特大犯罪团伙。

相关情况上报后,广东省公安厅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全省非法 *** 、出售、传授木马病毒程序 *** 行为和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梳理核查,并将此案列为“安网3号”专案深入侦查。在支付宝公司及360、金山等互联网安全企业的配合下,专案组发现这是一起由陈某、许某伟、桑某等为首利用制售计算机木马实施 *** 盗窃的特大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成员众多、结构严谨、层级分明,通过 *** 等向受害人发送捆绑木马程序的文件,当受害人点击文件引致木马程序静默运行后,随即对用户屏幕监控、键盘记录、远程控制等方式窃取受害人 *** 金融账户、游戏账号等密码信息,最终实现盗刷受害人账户资金或变现交易游戏装备。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警方将始终保持对黑客攻击破坏、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 诈骗等突出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民众合法权益,保障 *** 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警方提醒民众要增强 *** 安全防范意识,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的电脑、手机等上网设备,都要安装使用安全防范软件,定期扫描系统,查杀木马病毒程序,及时更新病毒库和系统补丁,不要轻易点击访问不明网页链接,尤其是不良网站的链接和陌生人通过 *** 发送的链接。如果不慎遭受黑客攻击,应及时退出 *** 金融账号、微信等重要平台并切断 *** ,避免隐私泄露或金融账户遭盗刷。

卖木马违法吗?

卖木马违法。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之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评论列表:
  •  性许未欢
     发布于 2022-07-14 12:13:17  回复该评论
  • 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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