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交警擅自拔车主摩托车的车钥匙属于违规执法吗?
- 2、重庆市交巡警为加强摩托车管理 就强行在每辆摩托车上喷警示语(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是否合法?
- 3、现在我们村通知有电动摩托车要安装定位器,不安装被交警逮住会罚款?强制安装定位器是国家规定吗?
- 4、交警拦车后,马上就试图拔摩托车上的钥匙,这合法吗
- 5、交警现在要强制让摩托安装GPS这样合法吗
- 6、交警强制安装摩托车防盗锁是国家规定的吗
交警擅自拔车主摩托车的车钥匙属于违规执法吗?
交警部门在道路进行检查时,是可以拔掉机动车钥匙,不属于违规执法。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六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第七条 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第二十五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警用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工具等装备,可以选配警务通、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第二十七条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防弹衣、防弹头盔、简易破拆工具、防化服、拦车破胎器、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装备。
第二十八条 执勤警用摩托车应当配备制式头盔、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等装备。
第二十九条 执勤警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重庆市交巡警为加强摩托车管理 就强行在每辆摩托车上喷警示语(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是否合法?
不合法的,车辆是私人财产,只有车主才有处置权,那你可以打督查的 *** 进行举报
或者把车上挂满泥浆,或者买辆黑色暗光的车
现在我们村通知有电动摩托车要安装定位器,不安装被交警逮住会罚款?强制安装定位器是国家规定吗?
没有这一说,安转定位器是你个人自由,还必须是你个人自愿的原则
交警拦车后,马上就试图拔摩托车上的钥匙,这合法吗
你好一般情况交警拦车后手续会要求车辆熄火
之后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除非在驾驶员不配合交警检查的时候才会强行控制车辆的,拦停后直接把钥匙肯定是不符合执法程序的属于违规行为
交警现在要强制让摩托安装GPS这样合法吗
交警现在要强制让摩托安装GPS不合法,车主可自行选择、自愿认购安装“平安卫士”智能车辆防盗系统,车管所不强制安装。
群众所说的GPS是“行车卫士”车辆防盗系统。通过在车辆和手机上分别安装GPS防盗器和“行车卫士”客户端,可实现车主手机和车辆之间的报警控制,具备异常事件告警、越界告警、低电告警、定位跟踪、轨迹查询等五大功能。
安装实行自愿原则,车主可以自愿前往市车管所,各个派出所及社区指定点进行安装,只要车主车辆来源合法并已注册登记,均可自行选择、自愿认购安装“平安卫士”智能车辆防盗系统。有效防范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被盗,且在车辆被盗后可向警方提供有较大价值的破案线索。
扩展资料
“平安卫士”智能车辆防盗系统的作用:
“平安卫士”智能防盗管理系统不需要链接电源、自带电源可使用3-5年、具备实时报警、定位跟踪、轨迹查询为一体的车辆防盗定位功能。
安装设备的摩托车、电动车在通过城市街道卡口时,数据采集设备实时将信息发送到公安机关管理系统平台,公安机关根据行车轨迹实施追踪、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被盗,且在车辆被盗后可向警方提供有较大价值的破案线索。
从实践来看,安装了防盗系统之后发案率低了、破案率高了,但小偷拆除GPS的情况也不能避免,只能在安装过程中将定位器安装的更加隐蔽和牢固,增加破拆的难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车管所强制摩托车加装GPS是否合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陕西宝鸡有交警拦摩托要求装210元GPS 不装扣证件
交警强制安装摩托车防盗锁是国家规定的吗
截至2019年12月,我国并没有强制安装摩托车防盗锁的规定,但部分城市为了有效解决摩托车被盗“发案多、追踪难、破案难、返还难”现状会推广市民自愿安装摩托车防盗锁。
以阆中市为例,摩托车、电瓶车盗窃案件频发,成为阆中市社会治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7年平安建设专项行动,南充市把阆中的“两车”被盗案件高发作为重点整治对象,2018年“夏安”整治行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把阆中保宁城区两车被盗案件高发予以挂牌整治。
为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平安阆中创建,有效解决全市电瓶车、摩托车被盗“发案多、追踪难、破案难、返还难”现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阆中市实际情况,按照“ *** 主导、公安监管、企业主体、市场运行、群众自愿”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平安卫士”摩托车、电瓶车智能防盗技防设施系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之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五)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八)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
(九)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十)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
(十一)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
(十二)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十四)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十五)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摩托车防盗卫士到底是不是自愿安装